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申報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計劃的通知》要求,現將2025年度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計劃類別
(一)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計劃按研究類別分為應用研究計劃、基礎研究計劃、軟科學研究計劃、服務產業發展專項計劃。
1.應用研究計劃是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為目標而開展的應用與開發研究計劃。計劃選題要緊密圍繞中部地區崛起、“7+28+N”重點產業鏈培育等國家、河南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需求,重點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科技創新,主動服務省內大中型企業和相關行業領域,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難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為建設創新型河南提供技術引領和支撐。
2.基礎研究計劃應圍繞我省農業、生物醫藥及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產業培育和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基礎理論,特別是具有國際前沿水平和有應用前景的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持續開展探究,以促進學科合理化,增強優勢學科領域的科技實力。
3.軟科學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交叉和綜合的科學。軟科學研究計劃應圍繞我省高校科技創新和教育信息化建設的決策、組織和管理問題,開展跨學科、多層次的綜合性科學研究活動。各高校要對研究領域嚴格把關,對超出上述范圍的申報項目不予支持。
4.服務產業發展專項計劃是面向河南省校企研發中心設立的專項研究計劃,鼓勵和支持校企研發中心聚焦企業核心技術難題,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使校企研發中心真正成為高校解決產業發展技術難題、實現產學研用融合、培養新型創新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平臺和載體。
(二)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計劃按資助方式分為資助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應用研究計劃、基礎研究計劃、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標準為3萬元。資助性計劃項目研究經費由省財政適時下達。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公布河南省校企研發中心(重點)名單的通知》(教科技〔2024〕147號)有關要求,服務產業發展專項計劃定向支持2024年度獲認定的河南省校企研發中心(重點)和河南省校企研發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經費資助。
二、項目申報條件
所申報的項目及項目負責人應符合《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第六條至第八條規定,并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所申報項目的研究領域內有突出成績。
(二)項目負責人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擁有一定數量的相關研究成果,能作為項目的實際負責人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三)項目負責人當年度只能申請1個項目,作為主要參加者原則上不能超過2個項目。各申報項目均應成立項目組,項目組應科學分工,通力協作,鼓勵跨專業、跨學科、跨學校或與企事業單位聯合攻關。個人單獨申報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服務產業發展專項計劃原則上應由獲立項的河南省校企研發中心負責人申報,如研發中心負責人有其他未結項的在研項目,可由研發中心其他團隊成員申報。
(五)鼓勵青年教師申報。各高校要結合單位實際,優先推薦青年教師主持申請的項目。
(六)承擔省級(含)以上財政支持的項目和教育廳科研計劃尚未結項或驗收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已經獲得國家、省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申報。
(七)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兩年,即2026年12月31日完成。
三、項目申報限額及要求
(一)本次項目申報設選題指南(見附件1),申請人可參考選題指南,立足選題要求,從不同學科領域、不同研究視角自擬題目進行申報,也可根據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自擬選題進行申報。
(二)為保證項目質量和效益,分計劃類別實行限額申報,我校限額12項,其中基礎研究限額4項,應用研究限額7項,軟科學限額1項(注:因學校與規上企業共建研發中心入庫備案率達到100%,申報名額較往年增加20%)。
(三)各申報人員應和本年度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及教育廳其他科研計劃項目申請做好嚴格區分,嚴禁同一負責人和同一項目通過變換名稱等形式進行多頭申報。
四、項目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計劃申報、評審、立項和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進行項目申請、結項等。
(二)我校獨立的“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務平臺”系統訪問地址為:kfu.rcloud.edu.cn(網址區分大小寫,請正確輸入。推薦使用IE瀏覽器)。
(三)申請人員通過系統下載《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計劃申請書》。申請書填寫完成并經過檢查保護后,通過云平臺進行在線提交,云平臺申報審核提交截止時間:7月12日下午15: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請申報人員將申報材料通過云平臺提交后,將系統生成申報材料打印一式一份報送至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進行審核排序后統一提交。
(五)請各單位審核推薦本單位申報項目,并按照推薦順序結果填寫打印《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一份,并將申報材料及匯總表于7月12日交至科研處528辦公室。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申報指南.doc
附件2: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重點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xlsx
科研處
2024年7月5日